来信主题 | 长沙高校毕业生落户问题 |
来信时间 | 2018-07-09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雨花区区长: 您好,本人是今年四月份毕业的湖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现已在雨花区公式入职。本人在今年五月份将户口从湖南大学集体户口迁至位于东塘派出所的公司集体户口,本人属于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落户长沙、且在长沙市内范围就业,并正在长沙缴纳社保的青年人才,在户口迁移过程中,东塘派出所根据当时区相关政策将其视为长沙市内户口迁移,不计入“人才新政落户”,计入“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但在之后五月底的区相关政策微调之后,已将改类情况视为“人才新政落户”,但此时我已落户完成。现政府出台625新政,在其细则中,将“人才新政落户”作为是否受限于一年后买房的主要依据,因此,我便告知无购房资格。 由此而失去现有的购房资格我感觉有些沮丧,类似于我这种情况的人数可能比较少,但我希望区政府能关注到这少数人的权益,做出合理的措施来保护我们的购房权益。 |
回复部门 | 公安分局 |
回信时间 | 2018-07-10 |
回信内容 | 市民: 您好!您于7月9日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户口咨询类问题请直接拨打区政府户政热线:85880426.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659500。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公安分局 2018年7月10日 |